关于开展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第六批试点单位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5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生态环境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优秀环境教育场所的示范作用,我中心在深圳市华基金生态环保基金会支持下,于2014年启动了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推广自然学校建设的“三个一”模式,即“一间教室、一支环保志愿教师队伍和一套环保课程”,并在全国建立了5批共74家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
  现根据工作需要,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面向社会征集第六批试点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具备以下4个基本条件的自然生态保护场所或自然教育机构,自愿参与。
  1.以自然生态保护及公众教育为工作宗旨,具有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场所和必要设施。
  2.设有专、兼职管理及师资队伍,为自然教育活动的策划、运营、安全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提供支持。
  3.有面向公众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常规机制、课程方案及实践经验。
  4.非营利性机构,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标。

  二、报名方式
  请于2021年5月10日前登录生态环境教育信息服务平台(www.naturesch.cn)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及调查问卷,并根据要求上传本单位基本信息及宣传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视频资料)。

  三、工作要求
  我中心将聘请专家对报名单位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相关要求见附件2),并最终确定入选试点单位名单。入选试点单位应通过项目网站进行注册、上传单位基本资料,并持续开展如下工作:
  1.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公众的自然教育活动,并向我中心提交活动动态或简讯。
  2. 全年直接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1000人。
  3.结合地域特点,面向不同年龄段公众开发不少于3个自然教育活动方案。
  4.参加我中心组织的自然教育传播者培训或研讨交流活动不少于2人次。
  5. 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四、支持与奖励
  我中心将为试点单位提供自然教育主题培训交流机会,并向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入选试点单位颁发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莹莹
  电话:010-84634281-86
  邮箱:yanyingying@ceec.cn

 

  附件:1. 自然学校试点单位报名表
     2.
自然学校试点单位基本要求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