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对外委托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6

为健全生态环境教育标准化体系,规范全国环境健康教育实施流程、青少年自然教育评价体系,提升全民生态环境素养教育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征集单位”)拟开展《环境健康教育指南》《青少年自然笔记评价指南》两项团体标准编制及发布委托项目公开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环境健康教育指南》和《青少年自然笔记评价指南》团体标准发布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生态环境教育工作,征集单位拟编制《环境健康教育指南》和《青少年自然笔记评价指南》两项团体标准(以下简称“两项团标”)。本项目拟公开征集具备全国性团体标准立项资质的环保类社会团体,提供团体标准发布服务。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不超过人民币¥95,0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整)。申报方需提交详细预算表,预算总额超标将视为无效申报。

二、   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备全国性团体标准立项资质的环保类全国性社会团体,已参与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

2.具有在有效期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具有生态环境相关团体标准立项经验,在该领域信誉良好。

4.有参与国家重大团体标准立项经验,及近三年内与全国环保有关事业单位合作发布环保类团体标准的经验的单位优先。

5.申报单位需可开具正规财务票据(增值税专票)。

三、 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采取书面申请的方式,申报材料如下:

1.提交申报表(见附件),包含承担该项委托业务拟采取的实施方案、经费预算。

2.提供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以及参与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证明材料。

3.提供信用证明。

4.提供生态环境相关团体标准立项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周期和主要内容页、金额和盖章页等)。

5.其他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6.所有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按顺序排列;申报内容须符合本次委托工作内容,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

1.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信封上请注明“项目申报材料”字样。

2.电子版申报材料将全套纸质申报材料扫描整合为单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保持一致,发送至指定专用征集邮箱。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713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提交、材料不全、格式不符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须同步按期报送。

4.组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5.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100029

  联系人:武老师

  电话:010-84665669

  电子邮箱:gkzj@ceec.cn

     四、 评审遴选方式

征集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有效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结合单位资质、项目业绩、实施方案、预算合理性、履约能力等维度综合打分,择优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审结果将在征集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承接单位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五、   项目实施进度与履约要求

   承担单位应在20268月下旬前,组织专家开展“两项团标”立项审查会;在9月下旬前,组织专家开展“两项团标”文本初稿技术审查会;10月下旬前,完成“两项团标”初稿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并在11月初组织专家开展“两项团标”送审稿审查会;于11月底前,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发布《青少年自然笔记评价指南》,于2027630日前发布《环境健康教育指南》。承担单位应在每次会议前准备好有关材料,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征集单位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委托。

  

 

生态环境部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202676

 

附件:《环境健康教育指南》和《青少年自然笔记评价指南》团体标准发布服务采购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