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生态环境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行指委办函〔2022〕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生态环境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生态环境行指委”)决定开展2022年生态环境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有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符合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的条件,一般应获得省级或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
  (二)申报特等奖、一等奖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二等奖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的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出版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五)往届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特别创新或重大突破不能参与本届申报。
  (六)同一成果(相同完成人或单位、相同成果内容)不得多途径申报、拆分申报。
  (七)其他条件及要求参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
  三、申报材料
  (一)主要申报材料
  1.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教学成果报告;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
  (二)支撑材料
  1.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
  2.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3.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PDF格式)。
  4.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
  四、材料报送
  请拟申报个人或单位于9月27日前,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填写申报书并附支撑材料,提交PDF电子版至行指委邮箱。
  五、组织推荐
  生态环境行指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认推荐名单后将联系入选成果第一完成人或完成单位联系人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寄送推荐意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行指委秘书处 李蓉 金玉婷
  电话:010-84634281转82
  行指委邮箱:hangzhiwei@ceec.cn
  邮寄地址: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100029)
 
 
  附件: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下载:关于开展2022年生态环境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代章)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