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应对气候变化与碳排放管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5


 

各有关单位: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的讲话中指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彰显了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雄心和决心。而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落实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抓手。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启动,发电行业成为首批纳入的行业,其他重点行业也将陆续纳入进来,包括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造纸等行业。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也意味着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责任已从国家层面压实到企业层面。为增强各地相关人员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等内容的深刻理解与把握,强化生态环境履职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助力碳排放达峰目标实现,我中心联合北京西尔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3月至12月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碳排放管理专题培训班”(线上培训班及线下培训班),自愿参加。

 

  一、培训对象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环境监测、环境执法、污染防治、环境科技、环境影响评价、政策法规与宣教、综合管理及相关支撑单位的业务骨干;重点排污企业生产经理、环保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负责人、技术骨干及从事企事业单位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工作的人员;其他有兴趣从事环保讲师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线上培训班”和“线下培训班”,学员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单独购买或打包购买。
线上培训班:购买在线课程后,2个月内按要求学习完成所有课程。
线下培训班:同时购买线上线下培训班的学员在完成线上学习后,或单独购买线下培训班的学员,按照具体行程安排开展为期4天(含报到返程)的线下培训(以实际线下培训通知为准。)
所有课程学习完成后,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颁发《应对气候变化与碳排放管理专题培训证书》。

 

  三、培训内容

  线上培训班培训内容:

  (一)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解读
1、中国气候变化的现状解析;
2、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解读;
3、碳排放达峰路径与碳市场解析;
4、“十四五”行动与建议解析。

  (二)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政策解读
1、温室气体统计制度与核算体系解读;
2、国家第三方核查政策要求与规范解析。

  (三)全国碳市场建设与行动解析
1、国家低碳减排与碳市场政策背景解析;
2、碳市场的基本要素解析;
3、碳排放权交易的流程解析;
4、建设全国碳市场的主要任务解析;
5、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进展及展望。

  (四)国家重点行业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解析
1、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指南解读;
2、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补充数据表解读与填写规范;
3、监测计划制定规范及要点解读;
4、国家碳市场帮助平台典型问题解析。

  (五)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监督管理要点解析
1、对排放报告核查结果监督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解析;
2、对重点排放单位处罚中应注意的问题解析;
3、其他监督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解析。

  (六)碳会计实务与企业碳交易策略解析
1、碳市场投资潜力解析;
2、碳市场价格影响因素分析;
3、碳交易会计处理要点解析;
4、企业碳排放管理与交易策略解析。

  (七)企业碳资产管理与交易管理制度建立解析
1、碳资产管理方式的选择解析;
2、碳资产管理的风险防控解析;
3、企业内部职能梳理解析;
4、执行过程中的协调解析;
5、企业碳交易管理制度建立解析。

  (八)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标准与实践解析
1、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流程和案例解读;
2、第三方核查基本工作流程与关键点解析;
3、纳入企业如何配合第三方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解析;
4、中国自愿减排项目(CCER)核查标准与案例实践。

  (九)发电企业应对全国碳市场的碳交易管理策略及建议解析
1、发电企业碳交易管理内涵解析;
2、发电企业碳交易管理策略及建议解析。

 

  线下培训班培训内容(共两期):

  第一期:
(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方案、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要点解析;
(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办法,监督检查重点和频次安排解析;
(三)湖北省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融资、碳债券解析;
(四)湖北省碳资产托管、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解析;
(五)现场教学。

 

  第二期:
(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重点碳排放单位办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办法解析;
(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减污降碳”工作中,如何推动结构性节能、遏制两高行业扩张、助推非化石能源发展,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解析;
(三)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办法与MRV体系(碳排放监测核算、报告、核查体系)规则介绍;
(四)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建设与自愿减排补充机制解析,广碳所交易规则及碳金融创新产品介绍;
(五)现场教学。

 

  四、培训报名及培训方式

  (一)培训报名:自愿报名参加。拟报名人员请登录西尔云学苑(http://www.cei.net.cn/),进入“培训班”的课程详情页面,点击“立即报名”,填写学籍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填写后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准确,以便于开具培训费发票及制作培训证书。

  (二)线上培训方式:学员需要登录西尔云学苑平台进行网上学习。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PC端:登录西尔云学苑(http://www.cei.net.cn/),到学习中心点击培训班级开始学习。
2、移动端:下载应用程序(二维码附后)并登录,到学习中心点击培训班级开始学习。
(三)线下培训方式:分别于2021年6月、10月开展线下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训学员可获赠纸质版图书《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教材》以及其他相关培训资料。
培训全程(包括线上和线下)采用唯一身份验证制,不可在培训过程中换人和增人。

 

  五、培训费用

  (一)自愿报名参加,确认报名成功后即可办理汇款。
培训费费用标准如下:
1、仅参加线上培训班:2200元/人;
2、仅参加线下培训班(1期):2200元/人;
3、参加线上培训班+线下培训班(1期):3200元/人;
4、参加线上培训班+线下培训班(2期):4000元/人。
(注:线下培训班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自理。)

  (二)汇款信息如下:
单 位 名 称: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惠新里支行
账 号:11191101040006624
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培训班名称及参加培训人员的姓名。

  (三)培训费发票(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培训证书于培训结束后25个工作日内寄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张琳
电 话:(010)84665683
(二)北京西尔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李老师
电 话:(010)64097997 1771020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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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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