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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海洋——读《捕鲸的国际管制及其变迁》有感

发布时间:2013-03-14所属期数:2013.1
International Whaling Regime and Its Transformation: an introduction


  黑格尔曾经说过,“大海给了我们茫茫无际,浩浩无限,渺渺无垠的感觉”,大海以及大海里的一切总是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而“海洋巨人”——鲸,更是因为它的灵性与庞大,引发了人们的喜爱之情,因而希望对鲸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任教于中国海洋大学的孙凯博士的著作《捕鲸的国际管制及其变迁》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作为国内第一部专门以国际捕鲸管制为研究对象的著作,向读者详细讲述了国际社会保护“海洋巨人”的故事。

  捕鲸活动距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当时由于捕鲸工具和技术的限制,捕鲸活动不会危及到鲸的生存等问题,所以对捕鲸活动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国际管制。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近海沿岸鲸数量的减少,一些国家开始限制捕鲸活动,但单方面的限制无法避免捕鲸问题中的“公地的悲剧”现象,因而国际合作势在必行。较早对捕鲸进行管制的一些条约如1931年的《日内瓦捕鲸管制公约》、1937年的《捕鲸管理国际协定》(伦敦)等,但这些条约都因为一些捕鲸国拒绝参与进而无法对这些国家的捕鲸行为进行有效管制而使这些条约无法有效执行。

  国际社会在1946年达成的《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及其随后建立的国际捕鲸委员会,是目前管制捕鲸活动的主要机构。公约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但在对捕鲸活动进行管制方面,在最初的三十多年里,国际捕鲸委员会并没有足够的“牙齿”来对捕鲸活动进行管制,而在捕鲸配额设定方面,国际捕鲸委员会所设定的年度捕鲸配额,基本上就是成员国所提出捕鲸数量的总和,因而作者戏称其为“捕鲸者俱乐部”。而在70年代之后,国际捕鲸委员会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使“捕鲸者俱乐部”逐渐演变成为“反捕鲸者俱乐部”,这包括大批非捕鲸国加入到国际捕鲸委员会中;原有的一些“捕鲸国”放弃捕鲸活动,成为“反捕鲸国”。捕鲸委员会中反捕鲸国力量壮大的高潮就是1982年通过的“商业捕鲸禁令”,禁令规定:自1985-1986捕鲸季开始,暂停任何形式的商业捕鲸;至1990年再对这一禁令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撤销或者修改禁令。随后在1990年的评估中,决定继续执行禁令。

  为什么存在“商业捕鲸禁令”,还有一些国家继续捕鲸活动?其中包括一些国家如日本是“假科学之名的杀戮”,即利用“科研捕鲸”的漏洞(1946年《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允许科研捕鲸,且科研捕鲸所需要的配额数量由捕鲸国自行决定),从事“商业捕鲸”之实;而冰岛、挪威等国家则利用其“反对程序”(在“商业捕鲸禁令”通过之时的90天之内提出“反对意见”,则禁令对该国是不发挥作用的),“合法的”继续进行“商业捕鲸”活动。

  近年来,捕鲸国和反捕鲸国之间围绕是否应该撤销商业捕鲸禁令之事继续进行着争斗,但是在国际捕鲸委员会当中,捕鲸国和反捕鲸国几近平分秋色,数量相当。这种情况就直接导致了国际捕鲸委员会目前的“僵局”,任何改进国际捕鲸委员会对捕鲸活动进行管制的措施都难以获得顺利通过。而作者认为,必需打破目前的僵局,在捕鲸国和反捕鲸国之间达成某种形式的和解,否则,这样一种僵局是不利于对鲸进行有效保护的。

  保护海洋巨人,国际社会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如作者在结论部分所说的,对《国际捕鲸管制公约》以及国际捕鲸委员会中的一些“不合时宜”的条款进行改革势在必行,这也是对捕鲸实现有效管制的必由之路。这方面的改革应该符合当今主导的环境伦理理念以及国际环境管理的原则等,如对鲸的非消费性利用如观鲸的发展、公众对鲸类保护的认知和支持以及基于生态系统的总体性管理原则等,进而使“古老的”国际捕鲸委员会与现代海洋管理实践接轨,从而实现国际捕鲸机制的“现代化”和对鲸类有效的保护。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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