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0年举行的第十二次“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上,中国环境保护部周生贤部长指出:“绿色发展是后金融危机时代每个国家的必然选择,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中、日、韩应携手努力,推动本区域的绿色发展。”这意味着,三国将环境保护作为构建亚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领域,共同面对区域环境问题,从而促进亚洲地区的绿色发展。
绿色经济:经济复苏的希望
2009年底,亚洲率先实现经济企稳回升,为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发挥了重要的引擎作用。后危机时代,亚洲若要继续保持经济良性发展势头,继续拉动世界经济增长,就必须相互合作,走出一条符合时代潮流、具有亚洲特色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发展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主题。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许多国家都更加突出“绿色”的理念和内涵,实施“绿色新政”,以此来谋划后危机时代的发展。人们普遍认识到,发展绿色经济不仅可以节能减排,而且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资源、扩大市场需求、提供新的就业,是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重要结合点。
绿色经济应融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中国发展绿色经济应该采取“两手抓”的战略。所谓“两手抓”,第一是要对传统产业“绿色化”,即对原有经济系统进行“绿化”或生态化改造。它包括开发新的生产工艺,减少或替代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高效和循环利用原材料,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对污染物进行净化治理等;第二是发展对环境影响小或有利于改善环境的产业,即要使绿色产业形成规模,使其对GDP、就业等有贡献。它包括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有机食品、可再生能源、服务业、高新技术、植树造林等绿色产业。
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现实选择
低碳经济是气候变化背景下人类的必然选择。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国际社会日益达成共识,即发展低碳经济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主渠道。发展绿色经济要求人们的经济活动从资源高耗、能源高耗、高环境污染与破坏生态的非持续发展经济,到资源、能源消耗最少化、环境污染最轻化与生态损害最小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根本转变。就像周生贤部长指出的那样:“低碳经济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转变。发展低碳经济,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因此,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两者在本质上完全一致,应该说低碳经济是绿色经济的一种具体体现形式,也是当前国内外形势下实现绿色经济的现实选择。
中日合作:携手共创低碳未来
近年来,在世界低碳的浪潮中,日本政府在大力推行节能减排计划的同时,还主导建立低碳社会。日本在这方面有很多好的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税收政策。为了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日本政府针对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从2007年1月起征收环境税。 低碳技术创新。日本在能源、钢铁、水泥产业进行低碳技术创新,重点研究温室气体储存、固定技术及化学吸收法、生物法、电化学法,研究开发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环保新技术等。此外,日本还持续投资化石能源的减排技术装备,如投资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技术装备,形成了国际领先的烟气脱硫环保产业。
可再生能源与新型清洁能源政策。日本政府对于使用节能设备的单位给予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对耗能过高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者进行曝光、罚款等处理。日本还提倡节能建筑,申报的新建或改建工程必须附有节能措施;此外,日本还普及节能汽车、家庭住宅节能系统,减少家用电器、办公室自动化设备待机能耗等。
相应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如《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及《绿色采购法》等,为低碳经济的有效推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证。
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体系。日本已经开始试行二氧化碳交易市场。2008年10月,日本政府在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总部会议上,正式决定了二氧化碳排放交易试行制度的内容。试行制度的特点在于企业自愿参与、自主设定减排目标,减排目标由企业向政府申请,由政府审查是否妥当。
“四级管理”模式。在对企业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的监督管理方面,日本有一套完整的“四级管理”模式,即“首相→经济产业省→下属资源能源厅→各县经济产业局”。在相关政策引导下,日本企业纷纷将节能视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表现,重视节能技术的开发。日本政府还通过改革税制,鼓励企业节约能源,大力开发和使用节能新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经济产业省下的产业管理协会自2008年起推出了“产品碳足迹”项目,通过一系列试点计划,在产品上标示出产品的碳足迹,向普通消费者宣传产品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效应的影响。日本非常重视这种由普通民众向产业界传达信息的渠道,通过低碳产品认证,影响和推动产品供应链向低碳环保的方向发展。
环保产品普及。日本政府通过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使用环境标志及其他手段推广相关信息。通过收集、量化与评估产品的相关资源、能源及污染物排放,分析其环境影响,以此来促进环保产品的普及。同时,日本通过为企业建立环境管理系统、实施环境审计等手段促进企业采取环保措施。
全民宣传。2009年5月,日本正式启动志愿节能家电的“环保点数”制度。政府动员国民行动起来,购买节能的冰箱和洗衣机等家电,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节约能源,少制造垃圾,重复使用或回收再利用物品,以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中日低碳经济合作
中日两国在环保节能领域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这为两国开展低碳方面的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2009年11月召开的中日节能环境综合论坛上,两国达成了包含22个节能、废物利用、水处理等项目在内的44个合作协议,两国在走向低碳经济的进程中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
中日目前正在联手打造“沈阳川崎环境友好型城市项目”,将以该示范项目为起点,创新低碳经济的发展机制,培育低碳技术产业孵化市场环境,集合优势资源培育壮大环境产业。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又名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是中日环境合作的重要成果和结晶,是中日环境合作的重要平台和桥梁。多年来,中心在中日环境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实施了很多合作项目,也开展了很多涉及环保宣传教育、环境执法、环境信息、环境认证、废物管理等多领域的合作活动,包括在气候变化、清洁发展机制领域卓有成效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