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领导组办公室
洱海是大理主要饮用水源地,又是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具有调节气候、提供工农业生产用水、保持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堪称大理人民的“母亲湖”。
1996年和2003年,洱海两次暴发蓝藻,洱海环境与生态功能遭受严重威胁,特别是2003年7月-9月三个月洱海水质急剧恶化,透明度不足1米,降至历史最低,局部区域水质下降到了地表水Ⅳ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州委、州政府果断采取措施,实施“双取消”(取消网箱养鱼、取消机动渔船)、“三退三还”(退塘还湖、退耕还林、退房还湿地)、“三禁”(禁磷、禁白、禁牧)行动和洱海保护治理“六大工程”(城镇环境改善及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生态修复建设、流域水土保持、环境管理及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十一五”期间,洱海水质连续五年总体稳定保持在Ⅲ类,其中有21个月达到Ⅱ类,洱海成为全国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
“循法自然、科学规划、全面控污、行政问责、全民参与”的洱海保护治理模式,由此成为全国湖泊治理与保护的典型,并在2012年5月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的充分肯定。
强化工作机制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正是有了这样强烈的思想意识,才有了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制。
成立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领导组,由州长直接担任领导组组长,在州环保局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对洱海保护治理日常工作;层层落实洱海保护治理目标责任制。州委、州政府每年初与流域两县市党委、政府及州级有关部门签订洱海保护治理目标责任书,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两县市党委、政府又与县市各责任单位签订洱海保护治理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成立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督导组;流域范围的16个乡镇都成立了洱海管理所或环保工作站,各乡镇聘请垃圾收集员、河道管理员、滩地协管员共1366名,专门对流域农村、河道和洱海滩地进行管理和保洁;采取由州级领导挂钩入湖河流“河(段)长制”,形成一个河段、一个工作班子、一个治理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模式。同时,建立河段长公示及举报制度,让当地群众和新闻媒体参与河道治理的监督;建立重奖重惩制度。对成绩突出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惩扣风险抵押金,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行政问责,并进行责任追究。
依法保护
完善地方法规,依法保护洱海。在1989年正式颁布实施《洱海管理条例》基础上,1998年、2004年两次对《洱海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将西洱河电站放水调度权收归大理州政府直管,把洱海生态用水放在首位。先后公布实施洱海水污染防治、水政、渔政、垃圾污染物处置、保护区内农药经营使用、滩地管理等一系列单项管理办法,基本形成洱海保护治理的法规体系。
调整行政区划,加强洱海周边统一管理。将原来地处洱海上游隶属洱源县的江尾、双廊两个乡镇划归大理市,把州洱海管理局调整为市属市管,洱海由大理市统一负责管理。
编制中长期防治规划和近期实施方案。编制了《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2003—2020)》、《洱海绿色流域建设与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30年)》、《洱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等多项洱海保护治理专项规划。
加强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撑。组建“洱海湖泊研究中心”,开展国家重大水专项“洱海富营养化初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7个课题研究,用试验示范成果推动保护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实施治理工程
实施“双取消”和“三退三还”治湖体。共取消洱海网箱养鱼设施11184箱,取消机动渔船动力设施2574台(套),共退塘还湖4324.94亩,退耕还林7274.52亩,退房还湿地1705.8亩。
调整种植减面源。调整优化流域区内种植结构,压缩高污染蔬菜、大蒜作物种植面积4万亩,扩大蚕豆、油菜养地作物种植,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优化种植技术,大量减少农田化肥施用量,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推广绿色养殖减排污。改革传统养殖模式,在洱海流域实施禁牧圈养,养殖户建立家畜卫生圈,粪便污水进入化粪池过滤净化后排放。积极推广“奶牛养殖—双孢菇种植—菌棒还田”、生物发酵床养猪等绿色养殖技术,洱海流域畜禽粪便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控污截源减负荷。整个洱海流域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全部退出,基本实现流域工业企业污染零排放;坚持工程治污,流域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4座,重点集镇污水处理厂9座,村落污水处理系统54座,农户庭院污水处理设施9811座,污水处理能力达8.9万m3/d。建成环洱海截污干渠69.4公里,片区污水收集支管网482公里,垃圾处理场2座,小型垃圾焚烧炉54座,日处理600吨的大理市海东垃圾焚烧发电场和日处理85吨的洱源县城垃圾处理场正在建设。初步探索建立起“农户缴费、政府补贴、源头分类、桶装收集、定时清运、分类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模式。
实施生态修复。恢复保护了环洱海湖滨带58公里,建成罗时江河口湿地、东湖邓北桥湿地、大理才村湿地等近万亩,治理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89.8平方公里。
全民参与
从2009年起,州委、州政府把每年1月份定为洱海保护月,动员州、市188个单位及大理、洱源两县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活动,在活动中宣传,在宣传中发动,让广大干部群众踊跃投身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州县市各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洱海保护治理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保护洱海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洱海清,大理兴”的思想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成为全州人民的自觉行动。
全国湖泊保护试点
2011年7月,洱海被国家财政部和环保部列为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期限3至5年,首批国家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目前,首批17个试点项目进展顺利,12个项目已进入工程扫尾阶段,5个项目正在抓紧实施。项目建成后,洱海流域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07万立方米,新增配套管网119.915公里,新增湿地面积1513亩、新建湖滨带9.22公里,新增日处理垃圾能力685吨。
2011年以来,在全州持续大旱,整个流域总体降雨长期偏少,入湖水量严重不足,气温偏高的情况下,洱海水质连续7个月达到Ⅱ类,洱海水体生态功能进一步得到恢复,自净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湖体主要污染物总氮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总磷显著下降,较2003年分别削减了13.2%和31.7%,水体透明度由2003年的1.5米提高到2.3米,沉水植物由2003年的0.52万吨增加到2011年的28.25万吨,绝迹多年的土著螺蛳、圆被角无齿蚌、云南裂腹鱼和灰裂腹鱼、中华鰟鮍等物种重现洱海。
但随着流域城市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旅游业快速发展,人口增加,沿河沿湖农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向洱海的污染物排放需求持续增长,湖体水质指标处于富营养化临界状态,给洱海保护治理带来巨大压力。洱海保护治理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对于洱海流域的政府以及群众来说,只有坚持生态优先、管湖治湖、截污治污、生态修复,才能永葆洱海碧水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