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保局简介



我们的团队

  沈阳市环保局现设办公室、人事处、规划与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等12个职能处室,下辖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21个处级事业单位,全市有15个区、县(市)、开发区环保局独立建制。全市环保系统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目前在队伍编制规模、人员素质、环境管理能力等方面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前列,环境监察、监控、监测、污控、法规、科研、宣教等能力和水平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保障沈阳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主力军。

我们肩负着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我们关注着

  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

  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性及电磁辐射、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辆排气等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影响生态环境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

  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法规、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技术标准实施;

  民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

  新的开始: 我们高举“沈阳振兴,环境先行”的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生态城市为目标,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奋发努力,求真务实,不断谱写我市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