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国内自然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优秀环境教育场所的示范作用,我中心在深圳市华基金生态环保基金会支持下,于2014年启动了国家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推广自然学校建设的“三个一”模式,即“一间教室、一支环保志愿教师队伍和一套环保课程”,并在全国建立了3批共36家国家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自然学校试点)。
现根据工作需要,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面向社会征集第四批自然学校试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具备以下4个基本条件的自然生态保护场所或自然教育机构,自愿参与。
1.以自然生态保护及公众教育为工作宗旨,具有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场域和必要设施。
2.设有专、兼职管理及师资队伍,为自然教育活动的策划、运营、安全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提供支持。
3.有面向公众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常规机制、课程方案及实践经验。
4.非营利组织,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标。
二、报名方式
请于2019年3月15日前登录自然学校网站(www.naturesch.cn)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及自然教育机构调查问卷,并根据要求上传本单位基本信息及宣传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视频资料)。
我中心将聘请专家对参选单位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相关要求见附件2),并最终确认入选单位名单。
三、工作要求
入选单位应通过项目网站进行注册、上传单位基本资料,并持续开展如下工作:
1.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公众的自然教育活动,并及时在项目网站发布活动动态。
2. 全年直接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1000人。
3. 根据当地特点,面向不同年龄段受众开发不少于3个自然教育活动方案。
4. 全年至少2次参加我中心组织的自然教育传播者培训。
5. 每年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四、支持与奖励
我中心将向按要求完成试点工作的入选单位颁发试点单位奖牌,为试点单位提供线下培训机会并减免每所试点单位4人次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材料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莹莹
电话:010-84634281-86
附件:1. 自然学校试点单位报名表
2. 自然学校试点单位基本要求
下载:关于开展国家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第四批试点单位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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