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和2007年在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中,我国选拔出的选手在有28个国家参加的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青少年水奖中脱颖而出,分别荣获最高奖和特别奖,为中国争得了荣誉。2008年活动比赛细则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内容要求:
(1)表现形式:围绕水资源保护、节约水资源等方面的研究报告。
(2)表现内容:以本地区可为人类利用的水资源(如河流、湖泊、水库、海洋、池塘、沼泽等)为对象,开展以下活动:
对水资源开展科学调查活动,并提出对其进行有效利用和管理的设想及方案;
● 净化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研究及发明活动;
●节约和循环利用生活用水(包括饮用水)的发明活动;
●节约农业用水的研究及发明活动;
●加强对水体及污染源的监测和管理的研究及发明活动;
●在某种产品生产过程中,减少用水量的生产设计方案;
●其他保护、节约水资源的方案。
2、报送要求
所有参赛选手需上报一份书面材料及多媒体光盘,并且可根据自身情况制作项目展示材料(如果被评为国内一等奖,获奖者必须制作一套在斯德哥尔摩水周上供公开展示用的项目展示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包括:
●一份说明该项目并配有图示(曲线图、图纸或照片)的打印报告。该报告不超过20页,内容要详实,论据要充分。其中包括图示和推荐人名单。文稿应是单面打印,图示不超过6页。
●报告的第一部分必须是科学性的小结(摘要),简要说明项目目的、方法、所用材料、观察方法和结论等内容要点,并简要解释该项目是如何节约水资源、改善水质的。
●提供一份用中文写成的项目介绍,项目介绍力求简洁、明了,容易理解。
●提供一份说明,介绍从教师、父母、专家等有关方面得到的对该项目的支持帮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进行的科技发明和创造活动为作品内容。
3、参赛条件:凡20岁以下(198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在校中学生个人或团体均可参赛。(若团体选手获胜,最多只能有3名选手赴斯德哥尔摩参加水周及评奖、颁奖活动。因参加国际水周及青少年水奖的评奖活动,并在此期间展示介绍自己的作品,所以要求参赛学生具有较好的英语表达、交流能力)。
4、其它注意事项:
●参赛学生英语口语具备一定水平;
●参考文献要真实、可靠,有据可查;
●项目方案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而且有比较广泛的推广价值。
(二)时间安排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保局(厅)宣教中心(处)等单位负责组织本地比赛,于2008年5月20日前分别选送8个优秀作品,将书面报告、多媒体光盘、参赛登记表,报送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各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可依托本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从中遴选有关水科技创新项目报送到各地环保宣教中心参赛)。
2、组委会计划6月21日在北京举办总决赛和颁奖仪式,参加总决赛的选手将于6月14日左右得到通知,在总决赛上用多媒体等形式展示并介绍自己的参赛作品。
(三)奖励办法
1、奖项
一等奖1名(或团体1个),二等奖5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0名,优秀指导教师20名、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
2、奖励及奖金
一等奖获得者(最多三名选手)将代表中国参加于2008年8月中旬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的世界水周及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的评奖、颁奖活动。选手赴瑞典的旅费及住宿费用由活动组委会负责,不再颁发奖金(获二、三等奖的学生将申请安排以自费形式参加在瑞典的活动)。
二等奖:800元/名,三等奖:500元/名;
3、赴香港考察
组委会将酌情组织部分获二等奖的学生、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代表于2008年10月(暂定)初赴香港进行为期一周的交流考察活动,在香港的费用由组委会提供(其中被确定参加赴香港考察和交流活动的学生不再颁发奖金)
4、 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可获得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参赛登记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