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再次排查摸底“散乱污”企业 按照关闭取缔、整合搬迁、停产整治分类处置
发布时间: 2019-09-12

 

  江苏省新沂市近日再次对“散乱污”企业开展排查摸底,并提升整治标准,巩固去年以来的“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成果,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此次排查重点对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全面进行“回头看”,将异地转移或死灰复燃的“散乱污”企业,纳入本次排查名单;对新增“散乱污”企业开展彻底排查,并实施分类整治。

  针对排查认定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关闭取缔、整合搬迁、停产整治”进行细化分类处置。对使用淘汰类设备,审批手续不全和不符合布局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违法排污,存在安全隐患的“散乱污”企业,将根据情况依法进行关闭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现址不符合当地产业规划、用地和建设要求的“散乱污”企业,实施整合搬迁,2019年年底前明确搬迁去向并启动项目搬迁。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生产设备落后和相关手续不齐全,但不属于上述关闭、搬迁情形,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安全隐患依然突出的,依法予以关停。(蒋绍辉 王元元 宋天羽)

 

2019年09月12日08:44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