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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教师注册完成

 

  2006年8月18日,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第一期污废水处理教师的培训合格状况和各培训机构补充申报的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资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教中心(以下简称总局宣教中心)依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教师管理规则》(试行)中的有关要求,核准并注册了第二批30名教师。

  第二批注册的30名教师来自辽宁、吉林、北京等培训机构。教师的注册领域为污废水处理。注册教师的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3年内,注册教师每年需要至少完成一次授课和一次业务提高培训,并于每年12月申报教师授课经历和业务提高培训经历。教师注册当年不需要提交教师资格保持证明材料。

  第二批教师注册通知和注册教师的资格证书号可以在总局宣教中心的网站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chinaeol.net/hjwr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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