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在京举办
发布时间: 2015-04-27

     为进一步推进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由环境保护部应急办主办,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承办的2015年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于2015年4月26日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顺利开班,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共155名环境应急管理业务骨干参加了本期培训。


  环境保护部应急办副主任马建华同志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马建华同志在动员讲话中主要谈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二是准确把握培训的主要内容,三是强调了培训的纪律要求,并希望大家将本次培训中学习的内容充分消化吸收,回到工作岗位后为本地区基层环境应急工作人员授课,力争贯彻落实好各项环境应急管理的新政策。开班式由环保部应急办综合处范娟副处长主持。

  培训班为期5天,将邀请环保部应急办各处的业务骨干为学员授课,课程包括“新《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解读”、“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解读与实践”、“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此外,培训班还将围绕培训内容开展学员试讲与点评、小组讨论等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