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划建设项目将实行环保测评一票否决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5:23 新闻晨报

  晨报讯 “环评”不再像颗橡皮图章,而有了一票否决的威力。今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工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市政府本周刚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草案)》,拓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明确将各级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所有规划项目,都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都应当编制和提交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没有按照规定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规划草案,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办法(草案)》许多具体细致的规定,也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如禁止在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污染水环境的生产性项目;禁止在开发区的工业用地上新建商品住宅类项目;没有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污水不能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地块,不得用作住宅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本市清洁能源使用和大气污染治理的要求;内环线以内区域,禁止新建使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和窑炉等等。

  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表示,为了保障公众知情权,建设单位还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环保部门应当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便于公众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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