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电子产品无家可归 家电垃圾回收将立法

  
   报废电子产品“无家可归”,污染环境问题日渐突出

  家电垃圾回收年底立法

  超期“服役”的电视机怎么处理?报废了的电脑送到哪里?含有毒物质的零配件会不会被随意处置?……这些困扰消费者已久的问题即将得到解决。记者近日从国家信息产业部获悉,
  我国首部关于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法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出台。

  回收法规长期缺位

  长期以来,我国的电子及家电类报废产品的处理问题都处于“无人监管,无法可依”的状况。据有关统计,我国电视机的社会保有量现已达3.7亿台,电冰箱、洗衣机也分别达到1.5亿台和1.9亿台,这些大部分都是从上世纪80年代即进入家庭的家电产品,基本已达到了报废年限。预计从2003年起,我国每年将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电冰箱、600万台洗衣机达到报废年限。面对如此巨大数量的报废电子信息产品,我国的回收处理工作却显得严重滞后。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我国在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方面既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也没有相应的标准,回收工作主要通过众多分散的回收个体(收购站)来进行,法规的“缺位”造成回收工作的混乱。

  电子、家电产品的报废问题同时也严重影响到环境,据“绿色和平”有毒污染项目助理赖芸介绍,报废的电子产品含有大量有毒物质,比如一台电脑中就有大约700个元件含有诸如铅、汞等有毒物质。如果流入非规范回收机构,处理不恰当将严重污染环境。

  去年,针对这些情况,由国家经贸委牵头、包括信息产业部在内的十部委组成了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与再利用工作协调小组,专门讨论制订《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预计今年年底将可出台。

  家电遭遇“绿色瓶颈”

  《管理办法》的出台,一个重要背景是去年欧盟对我国发布了关于欧盟通过《报废电子电报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两大指令的通知。

  指令规定范围包括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在内的十大类产品。指令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欧盟成员国市场的这些电子信息产品不能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PBB)或者聚合溴化联苯乙醚(PBDE)等6种有害元素。

  有专家指出,这是欧盟的一个非关税贸易壁垒,它要么导致我国电器出口价格提高,要么导致出口数量下降。要想突破这个壁垒,我国必须尽快建立自己的法律法规,赶在欧盟相关指令生效之前完成自己电子产品的“无害化”进程。国家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官员黄建忠指出,这一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我国电子信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时,在遇到产品废弃纠纷时摆脱法律责任。


  推广仍有待时日

  作为家电领域的重要法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却未受到业内的足够重视,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受访的家电企业对《管理办法》都是“不知道、不清楚”,最大程度也只是“听说过”而已。虽然该管理办法年底即可出炉,但估计推广仍需假以时日。

  康佳业务经理常齐领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虽然不清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但相信这个法规对消费者和生产商将是一种保护,说明我国对消费者的权益更加重视。科龙电器新闻负责人伏海波则指出,报废电子产品的回收不是出台一个法规就可以解决的,还需要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辅助,他进一步指出,日本、欧洲的废旧家电回收工作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些问题,如涉及废旧产品回收处理费方面,基本上遵循“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共同承担。但鉴于我国目前的消费水平较低,消费者环保观念较为薄弱,要消费者为回收交费,实行起来可能还有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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