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实施食品废物再利用


  根据日本政府内阁会议决定,日本最近实施了食品废物再生利用法。
  这项法律规定,从事食品产业的各企业在2006年以前须将食品残留物削减20%。应执行这一法律的企业不仅包括从事食品制造、食品加工的企业,还包括食品销售、餐饮、婚礼服务、旅馆及客船业。这项法律的实施将会使废弃物的装载、运输和销售变得简单化。
  这项法律还要求从事食品产业的企业对于其废弃物的残留情况作出记录,从事废物再生利用的单位也要对所回收的肥料和饲料的情况等记录在帐。由于食品残留物中往往水分多、易腐败,严格计量有困难,所以该法律规定,残留物的量可以按其存放的容器进行计量。同时这项法律规定,无论企业大小均应照章办事,连锁店、特约经销店及其加盟店都要履行该法。
  正亚

《新民晚报》200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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