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官员任前先考法律有利于避免行政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17:08 北京晚报

  要做官,必须先要懂法。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昨天透露,中国已有十四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规定,凡由人大任命的官员,在任命之前要进行法律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下一步要着手健全这一制度。

  即时评 依法行政关键在领导权威资料表明:《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15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1万余件;在已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民告官胜诉率约为30%。

  三天前,作为被告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范汉云,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出庭应诉,开中央国家机关高级别行政官员出庭应诉行政案件的先河。这也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态度开始发生微妙变化的开始,从出庭应诉人员的身份情况看,已由委托代理应诉和低级别官员应诉向高级别官员出庭应诉转变。

  当越来越多的人能以平常心看待高官走向行政诉讼的被告席,当越来越多的普通百姓懂得了如何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各级政府和官员也越来越面临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严峻考验;学法用法,已经成为各级执政者再也不能等闲视之的问题。

  要做官,必须先懂法,必须形成用法律思维来开展工作和思考问题的习惯和方式。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伊始就清晰地表现出了这一价值取向,并率先垂范从最高领导做起:2002年12月26日下午,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上任以来第一次集体学习即安排法律课。

  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与部分政协委员见面时也曾明确表示,“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正如张福森所言,实行依法行政,重点在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关键在各级领导。如今,由人大任命的官员,在任命之前要进行法律资格考试,再次传达了政府强调从依法行政角度进行执政方式的转变和执政能力建设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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