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尚未生效 欧盟仍加快立法以抑制气候变化



  尽管《京都议定书》尚未生效,但欧盟3月10日已经完成主要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定工作,承担有关国际义务,使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下降。各国在实施其议定书方面的有关法规还有所不同。
  欧盟环境部门负责人玛戈特?沃尔斯特罗姆近日在一份声明中称:“尽管《京都议定书》还没有在全球范围生效,但我们现在正在全面实施这份重要的议定书。”欧盟承诺,在2008~2012年期间,欧盟将在1990年的基础上将其燃烧石油等产生的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减少8%。欧盟已经制定排放权交易计划。
  根据这项计划,许多发电厂、石油精炼厂、熔炼厂、钢铁厂等将从2005年起须持特殊的许可证方可排放二氧化碳,与此同时,它们将能够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
  即使在一向促进《京都议定书》生效的欧盟委员会内部,人们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不同的看法。欧盟能源部门负责人洛约拉?德?帕拉西奥指出,如果俄罗斯不批准该议定书,欧盟便需要采取一种变通的策略。
  欧盟各国都必须在3月底以前公布各国工业排放二氧化碳的计划,目前只有少数欧盟成员国已经公布其减排计划。

2004-03-19 中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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