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政务公开 用阳光服务换来绿色家园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0月08日18:2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记者车书明)没当过一天兵的青岛市环保局局长高岩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他竟能有机会连立两次“三等功”。青岛市政府规定,在年度民主评议中进入前20名的政府部门“一把手”记“三等功”一次。青岛市环保局在2000年、2001年连续两年进入前20名,高岩也因此圆了男儿立功梦。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近年来青岛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带来的新变化,他们将政务公开作为
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态度,既打造出廉洁高效的机关作风,也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并为其他部门和行业带来了有益的启示。

  启示一:政务公开树形象

  早在1996年,青岛市环保局就制定了环境保护公开承诺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近年来,他们将政务公开作为提供优质服务、改变行业形象、提高办事效率的突破口,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他们的做法是:将环保局的管理权限、办事程序、时限、依据及服务承诺、服务标准、工作纪律、责任赔偿标准等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大众传媒、互联网、办事处墙上告示、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向市民公开,使自己的工作全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又通过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建立与企业的环保工作对话簿、到企业走访等多种形式,使社会监督有了畅通的渠道。

  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环保工作的公开和透明,也使工作人员的素质得到很大提高,环保局从局长到普通工作人员都增强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带来了环保工作的新变化、树立了新形象。

  青岛四方区的一些企业代表对记者说:“环保局搞政务公开之后,跟以前大不一样。以前是企业主动找他们,有时还要找好几次才能办成事,现在是他们主动找企业,积极为企业找问题、出点子。”

  “以前环保局来人,我们感觉像是‘狼来了’,现在的感觉是‘亲人来了’。这首先是因为他们的态度不同了,把对企业的服务摆在了首位。”

  启示二:政务公开保廉洁

  如何提高政府部门的威信,不但要看工作态度,还要看执法监督是否公开、公平。为此,青岛市环保局在实行政务公开的同时,将建筑项目环保审批和排污费收取作为突破口,建立了项目审批“AB角”制度,既保证了随时有人负责,又保证了互相监督;实施了审批和验收分离交叉管理的审验分离制度;实行集体审批制度,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集体审查,保证了审批的准确性和公开性;各部门分工,严把技术评审、基础、审查、审批“四道关”,基本形成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廉洁自律增进了执法监督的力度,好的机制带来了可喜的效果:2001年以来,全市共处罚违规建设单位和个人304 起,拒批不符合相关环保法规的建设项目285个。

  在排污收费工作中,青岛市环保局坚持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等有效措施,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行政处罚款也通过银行进入财政,并将排污费的收管用情况对交费单位公开,随时接受来局查对。如同阳光般透明的政务,使以往困难不少的排污收费变得容易、轻松了,2001年,全市收取排污费7902万元,居山东省首位。

  启示三:政务公开见效益

  2001年,青岛市环保局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环境保护政务公开试点单位后,为更好地保护环境,把青岛建设成绿色家园,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开展了“五个十工程”。他们选择50家综合产值、税收占全市60%以上的集团、企业,确定十大工业园、十大企业集团、十大私营企业、十强企业、十大外资企业为环保系统重点服务对象,建立与这些企业的环保工作对话簿,各区局长还带队经常走访、现场调研、现场办公,并为企业办环保工作培训班,使企业的环保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他们在现场调研、现场办公中及时发现问题,加快了解决问题的速度,防止了一些企业盲目、无效地上项目,从而,使环保工作不但保护了社会大环境,还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对此,青岛洁神洗涤公司深有体会,“环保局的‘五个十工程’把我们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将一些违反环保政策法规的行为消灭在发生前,避免了企业不必要的损失。他们的辛勤工作,等于是为我们创造了效益。”

  在采访中,通过参观政务大厅、相关企业及与有关人员座谈,记者深深体会到,正是青岛市环保局成功地采取一系列政务公开的措施,才会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才会与企业建立如此融洽的关系,并用优质的服务使家园越来越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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