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停车位缺口达22万 停车难成各方关注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3:38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社昨日举办“关注停车收费”座谈会,政企和车主车场面对面畅谈收费新标准实施遇到的问题
  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 何雪峰 卢晓曌 幸琦昕

  核心提示:

  昨天是广州市停车收费新标准公布实施一个月的日子,新标准实施一个月来,车主叫好,但是仍有车主投诉,有停车场坚持不降收费或者将月保变临保,停车场还没有换新标价牌等;而停车场的经营者则连连叫苦,新标准实行后几乎经营不下去。停车收费问题成为时下广州人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为此,信息时报社昨日特意举办了“关注停车收费”座谈会,让主管部门、停车场经营者和车主等面对面沟通,就停车场收费怎么定价才科学等市民关注的问题发表建设性的意见。在座谈会上,针对目前停车场成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况,广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为了平息外界对停车场成本的争议,将在适当的时候公布停车场成本测算。

  再提停车难 广州停车位缺口高达22万

  在昨天由《信息时报》主办的“关注停车收费座谈会”上发生了这样一个小插曲:应邀参加会议的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会长康斯平先生和他的助手在到达会议召开所在的大楼时,兜兜转转找了很长一段时间,竟然没能找到一个停车位。康先生在会上笑言,堂堂一个停车场行业协会的会长在广州还有找不到停车位的时候,广州确实是停车难啊!

  康斯平介绍,据有关数字统计,广州目前停到停车场内的汽车数量大概只占广州市汽车总量的37%,其余剩下的63%的汽车都是随便停放在路边的。根据广州市交委提供的数字,截至2003年年底,拥有1000万人口的广州市机动车总数达142万辆,其中城区小轿车的保有量在50万辆以上;而市内的停车场所能提供的停车位只有28万个,车辆数量与停车位的绝对差值达到了22万个。如果按照国际通行标准的每辆车匹配1.4个泊位来计算,则广州市目前汽车泊位需求总量达70万个,相对缺口数达60%。而在2004年,受禁摩等因素影响,广州小汽车数量有了一定的增加,但是停车泊位数字并无一个显著的增加,因此,“停车难”问题日益严重地困扰着有车一族。

  根据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组织各区、县级市交管总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停车场普查结果显示:广州共有经营性汽车停车场2420家,泊位216298个(按每泊位33平方米计,折合标准泊位约28万个),面积9119593平方米。咪表经营单位2家,泊位1566个。

  目前,全市停车场平均停放饱和度为37%,其中中心五区(越秀、东山、荔湾、海珠、天河)的室内停车场平均饱和度为44%。室内停车场平均饱和度最高和最低的区是越秀区和番禺区,分别为48%和20%。驾驶员问卷调查(含网上问卷调查)显示:53%的驾驶员认为“停车难”问题比较严重或严重。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37%的驾驶员认为是停车位不足,33%认为是乱停乱放,22%认为是车辆太多。

  现象 晚9点不回家保管费得花百元

  在昨天的座谈会上,车主陈先生就谈了自己这样的经历,每天晚上他都必须要在9点钟以前回到家,否则当天晚上的停车费也就差不多够一个月的月保费了。陈先生家住的小区在新标准出来后取消了月保,由于小区设计的车位已经不足,再加上没有月保,所以住在该小区的有车一族每天都必须与其他车主竞赛,谁回家晚了小区内的停车场就没有车位了。附近也没有停车场,于是车主们只能将车停到小区围墙外的道路上,第二天去取车的时候,每一个车主都会收到一个意外,就是由交警部门或者是城管部门发出的罚单,交警罚100元而城管则是罚200元,这一晚的保管费下来真是比买月保还贵。

  会上,绝大多数的业主和车主都觉得,要解决广州停车难和停车场乱收费问题,其关键都是在于政府主导加快停车场的建设,加大供应,否则只能提高小汽车拥有的门槛从需求量上控制,只有在供需关系得到平衡后,停车价格才能由市场自动调节真正的降下来。

  记者调查 先烈南路青龙坊:月保多了临保难

  车主方小姐向记者反映,位于先烈南路的青龙坊附近的一个停车场这几天突然很满,总是要等一会儿才能停到车。记者前往该停车场时看到停车场门口果然已挂上了“满”字牌。当记者问到为何近来这么满时,停车场内的保管人员表示,现在月保的增多了,占整个车场车位的60%~70%,相应临保车位少了。

  之所以月保增多,这跟公共露天停车场(二类)月保费每月下降了50元而临保费12小时增加了1元不无关系。当然这个停车场及其附近其他露天停车场都很抢手与其地理位置也有很大关系。因为这里周围有不少有车白领一族,停到上班的商业大楼太贵了,所以他们都选择停到小路上的露天停车场上来。

  北京路:广百停车场空空如也

  在北京路上,剩下不受降价影响的停车场已经为数不多了,广百停车场就是其中一个,该停车场依然是维持着调价以前10元一个小时的收费,而与广百停车场电梯入口对着的露天停车场则受到价格监控,变成了3元一个小时,两个停车场的入口都在西湖路上,记者在那里看到,广百停车场的入口基本上没有车辆进入,而那个露天停车场则是大排长龙,等车位的人在那里等上半个小时也很常见。

  实施成效 新标准部分缓解市中心停车难

  昨日,前来参加座谈会的广州市交委的代表谭建锋介绍,从11月15日起实施一个月以来的情况看,新的停车收费已经达到了引导车主停车,缓解市中心停车难的作用。他以市政府周边一带的停车状况为例,以前在上班时段,附近的两家停车场的停车位一直都是满的,但是实行分不同地段收费后,由于存在价格差,该地段的一些小车停放开始向外围拉升,这两个停车场的停车位开始多了起来。同时,由于加大了路边停车的整治,繁华地段的车位紧张状况已经有所改善。而根据交警方面提供的信息,大幅度下调停车收费标准后,再加上道路交通费用的下降,这几个月车辆办牌照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加。

  焦点一 一些车场将月保改临保

  物价局:业主应积极行使权利通过业委会制约物管公司的行为

  针对一些停车场以“停车费收入难以维持经营成本”为由不执行收费新规的做法,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会长康斯平表示,政府对社会有行政管制的权力,其颁布的条例法规也具有有效的行政效力,因此不管政府出台的条例规定有多大的争议,企业和公民毋庸置疑应当配合执行。对相关条例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者其它途径给予解决,企业没有权力因为对政府出台的规定有异议就拒绝执行。

  此外,对市民近来反映颇多的部分停车场取消月保改用临保的做法,康斯平表示,选择何种经营方式应由企业进行自主选择,这就好像开商店是做批发还是零售一样,理应由企业自行决定。

  但取消月保改为临保后市民的实际利益又的确受到损害,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广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业主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业主委员会来制约物管公司的经营行为,包括停车场取消月保实行临保的经营行为,完全可以通过行使业委会的权利来控制物管公司的经营行为。

  焦点二 许多停车场不挂三色牌

  物价局:本月开始已动员市区两级物价部门全力审批三色标价牌

  不少车主在座谈会上表示,标价牌应当醒目地悬挂在停车场入口处,方便准备停车的车主判断自己的车是否适合停放在此。据了解,广州市物价局在此次的收费新规中明确表示,标价牌不得小于多大面积,并规定要在停车场入口处或交费处等醒目位置公开标示。

  车主李小姐在座谈会上表示,普通市民不可能像专业部门人士一样去研究新的停车场收费办法如何界定各个停车场的,普通市民判断停车场收费是否合理的直接依据就是物价部门核准的三色标价牌,但新规出台一个月来,并没有看到多少停车场按照要求悬挂三色标价牌。许多车主失去了判断停车收费是否合规的依据,只能任由保管叫价。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停车场收费新规颁布执行后,的确存在一些配套措施没跟上的问题,对此本月开始,广州市物价局动员市、区两级物价部门全力审批三色标价牌的有关问题。

  侨福物业管理公司执行董事潘国璠也对此回应,由于物业公司所持有的各种证照和物价部门所需的6种牌照有实际出入,因此迟迟未能申领到标价牌。

  焦点三 按新标准车场难保成本?

  物价局:将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对外公布停车场成本

  广州市新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小杨向有关主管部门陈述了在新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后作为停车场经营者的一些成本数字。首先,新标准规定室内停车场月保费为400元/辆,其中150元为管理费,250为车位租金。根据物价局“停车场经营成本的调查报告”,室内停车位建造成本约11.5万元/车位,由此可以计算投资车位的业主得48年才能回收本钱,而车位的产权年限是50年(“调查报告”这一数字为70年),投资车位根本就没有盈利的机会。

  侨福物业潘国璠表示,自己曾参与广州市停车场收费听证会的整个过程,物价局采集的原始数据是正确的,但计算出的结果却与企业的计算结果完全相反。中海物业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的王知刚提出,政府采用的是静态投资法,而实际上停车场实行的是动态经营。广东华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朝德认为,新的标准出发点是为了治理收费高、乱收费的问题,降低车主负担,但是停车难的深层次问题不是价格的多少问题,而是停车场增量不足的问题。

  对此,广州市物价局价格处副处长陈松标回应,广州市物价局已经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对外公布停车场的成本测算。对投资者由于政府价格政策导致停车场投资收益现在难以收回的情况,有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投资停车场时候也应将政策风险考虑在内,政府制定价格政策时不能因为某一部分人或利益团体的需要而牺牲掉大部分人的公共利益。

  焦点四 私有车位应跟着调价吗?

  这部分车主原本希望通过向开发商购买车位投资固定资产来获得回报

  本报昨日举办的座谈会不但有停车场的经营者和政府部门参加,也吸引了与新停车场收费标准实行利益息息相关的投资停车位的业主。据了解,受前几年车位紧张的影响,一些车主通过向开发商购买车位,一方面留着自用,另一方面也进行投资,希望通过这种固定资产投资来获得回报。但是,新的办法大幅度降低了停车费标准,使购买车位作为投资的业主收益受到了影响。

  昨日,投资了一个车位的郑小姐在座谈会上谈到,由于政府部门此次调价,她提出:“竟然车位已经跟房子一样,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了,那么政府部门是不是可以规定我的房子每个月租多少钱呢?”郑小姐认为,拥有一个车位与拥有一套房子、一个铺位的性质是一样的,一套房子一个月也能租出1300~1500元,私有产权的物品所发生的租赁、出售等交易行为,如果用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形式加以限制,就违反了今年修宪所通过的“政府公权不可侵犯私有财产”的原则。

  焦点五 小区车场产权究竟归谁?

  大部分楼盘地下停车场被开发商打入房价,小区业主反而没有产权

  根据我国目前的物权法,对住宅小区的人防工程产权界定是“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产权争议不大,但是随着城市房地产的发展,很多住宅小区建了地下人防工程外,还额外建设了地下停车场,这些地下停车场的产权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这是一笔糊涂账!”广州市政协常委、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文阳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目前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产权状况。他说,大部分楼盘的地下停车场被房地产开发商打入房价成本,按道理,产权应该属于全体小区业主,但是实际占有和支配的则是开发商,在房屋出售时,车位则被开发商另外卖给了车主或者变成自己的产权,全体业主的权益结果变成开发商的利益,实际上存在一个隐性的类似“一房两卖”的行为,严格地来说,是违法的。文阳表示,如果是住宅小区投资兴建地下停车场的建设费用没有分摊到各位业主身上,当然收益归开发商,但是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被开发商转卖的地下停车场的建设费用有没有打入成本,这在监控上还是一片空白。他说,当然产权是全体业主的地下停车场也可以提供有偿服务,主要是看钱落入了谁的口袋里。

  而昨日参加座谈会的车主陈先生则非常支持这种看法,他声称,自己所住的小区就有属于全体业主的停车场,没有看到将出租、出让的收入打入物业维修基金的。

  广州市物价局价格处副处长陈松标:物价局已经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对外公布停车场的成本测算。

  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会长、广州城建开发宏城停车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康斯平:采取月保或者临保,应由企业自主选择。

  广州市交委客管处代表谭建锋:新的停车收费已经达到了引导车主停车,缓解市中心停车难的作用。

  广州市政协常委、 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文阳:房屋出售时,车位被开发商另外卖给了车主或者变成自己的产权,全体业主的权益结果变成开发商的利益。

  私有车位投资人代表郑小姐:用作投资的私有车位,若用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形式加以限制,就违反“政府公权不可侵犯私有财产”的原则。

  车主代表陈先生:属于全体业主的停车场,出租出让的收入却没有打入物业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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