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0:34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为推动全社会节能,缓解能源约束的矛盾和环境压力,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的第一个在节能中长期规划。

  规划提出,到2010年,我国每万元GDP能耗由2002年的2.68吨标准煤下降到2.25吨标准煤,年均节能率为2.2%,形成节能能力4亿吨标准煤;2020年,每万元GDP能耗下降到1.54吨标准煤,年均节能率将提高到3%,形成节能能力1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同期规划新增能源生产总量的一倍还多。届时将减少2100万吨的二氧化硫排放。

  这次规划还提出,“十一五”节能的重点领域是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用和民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组织实施十项节能重点工程,包括燃煤锅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以及绿色照明工程等。

  十大举措确保节能规划实施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顺利完成,国家将采取以节能优先为重点的十项保障措施。

  国家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司长赵家荣:节能优先要体现在制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以及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政策当中,都要加以体现。

  赵家荣说,眼下国家发改委正在制定《节能设备(产品)目录》,对于生产或使用《目录》中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国家将给予减免税等政策上的优惠,同时,节能产品也被纳入政府的采购目录。

  另一方面,对一些重大节能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国家将以投资、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发改委还表示,《目录》的公布将促成燃油税改革方案尽早出台,淘汰高耗油车辆的步伐将随之加快,目前国内一些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也将随之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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