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治污何以出现三种结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08:49 中国经济时报

  陈飞

  经过十年治理,淮河污染情况到底如何?就目前媒体所披露的,至少有三种结论:

  新华社8月7日消息,对淮河的主要污染物COD含量进行监测后,国家环保总局统计为70万吨,10年降低了约50%,结论是污染在“逐年下降”;而隶属于水利部的淮河水资源管理局测定2003年排放量123万吨,结论是“快速反弹”,“接近治理前水平”。

  而据新华社9月20日消息,因为污染,淮河流域洪泽湖上的一些渔民只能去买矿泉水饮用和做饭,他们说:“污染越来越重,这两年我们生活更难了。”

  对同一条河流,污染治理从“逐年变好”、没有效果(“接近治理前水平”)到“越来越重”,结论为什么相差径庭?面对这样的结论,公众该相信哪一个?政府要对有关淮河治理进行决策,该依据谁的结论?

  或许,对有关部门来说,淮河两岸居民说的话不能算是一种“结论”,因为没有高科技产生的数据作支持——没有数据是有原因的,对水污染的恐惧已经使两岸百姓甚至淮南市环保局“不敢拿去检测”——可是,谁又能说他们的话不是“结论”?在我看来,在这三种结论中,整天靠喝淮河水生活的淮河两岸百姓的结论最有说服力,在几种互相矛盾的结论中,人们宁愿相信他们的真实的感觉。

  问题是,有关部门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他们的结论和当地百姓的感觉怎么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

  当然,既然是监测,或许要受到技术的影响,比如运用监测设备的熟练程度、水质采样的时间地点不同等等,但是,尽管如此,对同一个对象的监测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总是不正常的,也是检测技术无法解释得通的。

  由彼此相反的结论,人们很容易要问:会不会有人为操纵的嫌疑?比如,夸大治理效果是不是为了显示政绩?而缩小治理效果,是不是为了来年将得到更多的拨款?人们已经多次见识过某些部门和官员利用统计数字达到自己目的的事例,产生这样的疑问是难免的,需要有更权威的部门通过调查给公众一个更有说服力的解释。

  排除两个部门相互矛盾的结论并得出新的结论并不难,但通过这件事,我们应该建立起一个长远的制度,让监测数据从一开始就规范、科学、客观和真实,而不是被公众质疑后权威部门推倒重来。

  这样的制度应包括:成立一个能监督环保和水利的机构,在进行水质检测时要求环保和水利两个部门同时参加,双方的监测工作放在一起完成,而不是各自为战,信息独享。在当前,即使无法成立这样的监督机构,要求双方同时工作,也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假如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在监测时彼此合作,共享信息,修正误差,或许就不会得出相互矛盾的结论。

  还有,两岸百姓的感觉不可小视。他们每天要喝淮河水,可以随时发现河水的污染与否,因而,在有关部门的监测中,应当邀请当地公众代表作为见证人,并吸纳他们的意见,这样得出的结论才能经得起公众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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