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在6个省级考场销毁价值6万多元的贿考香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02:35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昨日,省交警总队在岳阳、益阳、常德、衡阳、邵阳、怀化等6个省级考场当场销毁了价值6万多元的贿考香烟,彰显了严肃考风考纪的决心—— 驾证考场掀起“禁烟风暴” 本报讯 为进一步纯洁考风考纪,昨日上午8时许,省交警总队在岳阳、益阳、常德、衡阳、邵阳、怀化等6个省级考场,统一进行了销毁贿考香烟的警示教育行动。烈火熊熊中,价值6万余元的高档香烟被付之一炬。 香烟燃烧掌声响起来   当日上午,700多名考生汇集岳阳考场,准备参加当天的考试。一大早,考生们忽然发现考场的入口处,两口大铁锅架了起来,里面放满了高档香烟。考场工作人员随即在香烟上泼上了汽油,这一现象引起了考生的窃窃私语。  听完考场负责人的讲话后,考生们才恍然大悟,原来为了严肃考风考纪,交警部门当天将对一些考生贿考时用的香烟进行公开销毁。8时许,随着一声令下,大火熊熊燃起,浓烟滚滚中,锅内的香烟逐渐化为灰烬,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据介绍,昨日上午,省交警总队在岳阳、益阳、常德、衡阳、邵阳、怀化等6个省级考场同时进行了这次声势浩大的“禁烟行动”,价值6万多元的各类高档香烟被销毁。 “贿考烟”中饱了教练员私囊 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副处长邓志刚介绍说,在考试过程中,经常有个别教练员为一己私利,以贿赂考试员的名义,让考生打红包,送高档香烟,然后通过一些小手段从中渔利。  邓志刚表示,由于现在考场纪律查得严,个别教练员由原来向学员收取现金改成了要求学员买烟,称这些烟是要送给考官。其实按照规定,考官收受考生的礼物和现金一样,都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一旦发现要丢饭碗,所以现在绝大多数考官是不会接受考生的礼物的。那么教练员为什么仍然要求学生买烟呢?邓志刚说,这些教练员一般和驾校附近的个别商店达成了协议,以极品芙蓉王香烟为例子。学员一般在商店以75元一包的价格购得,然后交给教练员,但教练员并没有将这些香烟送给考官,而是自己收了起来。考试结束后,没有通过考试的学员,教练员会将香烟退回,而通过考试的学员所买的香烟,教练员则收了起来,然后悄悄地以每包50元的价格卖给商店。这样,商店每包赚了25元,教练员则赚了50元。为了双方合作“亲密无间”,商店往往在自己售出的香烟上做了记号。“有时候一包香烟可以这么流通一年多,这种现象既损害了考生的利益,又严重影响了考场的形象,甚至一些不明真相的考生认为考试就应该送东西。”邓志刚气愤的说。 送香烟贿考会被取消考试资格   为严肃考风考纪,从今年开始,岳阳等省级考场开始了严肃考场纪律的专项行动。整治行动中,凡是发现考试车辆上有烟的,每次考试完毕,考试员便主动将香烟退还给学员,并进行签字登记。但仍有少数学员我行我素,考场方面不得不采取断然措施,没收了一部分香烟并取消了个别学员的考试资格。仅从6月至8月的统计情况来看,该考场共退还考生香烟6765包,上缴香烟823包。今年以来,已经有5所驾校因为贿考先后被暂停考试,9名教练员被注销了教练证,20余名考生被取消了考试资格。 在昨日的“禁烟”现场,岳阳考场重申,“考生赠送香烟、礼物和红包给考试员就是贿考行为,违者根据有关规定将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一并无效;考试员收受考生香烟、礼物和红包就是受贿行为,违者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将给予考试员警告、记过、辞退、开除的处分。” 销毁香烟行动只此一次   “在一些心怀不轨的教练员的影响下,很多学员都不知道,送不送东西其实影响不到考试结果。只要学员平时学习培训认真刻苦,考试时保持良好的心态,发挥出正常水平,一般都能通过考试。”省交警总队纪委副书记罗解南告诉记者,“公开销毁贿考香烟的举措我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我们是要考生们真真实实地看到交警部门的行动,让他们更加了解我们纯洁考场纪律的决心,但交警总队今后将不会再组织类似的销毁行动。”   据介绍,以往贿赂考试员的红包上交后,省交警总队已全部上缴财政。以后一旦有贿考行为发生,交警部门除了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外,还将及时将用于贿考的香烟等礼物及时变卖后上缴财政。(千灵坡 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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