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没批 居民楼下餐厅照开

 


www.thebeijingnews.com ·2004年9月6日1:26·


  工商部门称根据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取缔责任应转移到环保局

  本报讯(记者宋蕾)

  从4月26日至今,海淀区今典花园社区9号楼下今典渔港餐厅开业以来,曾遭到业主多次维权抗议。餐厅在业主的维权下曾一度关闭,但6月底重新开业。业主们曾向环保、工商、消防等部门反映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环保部门至今没给他们颁发许可证,因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条例》32条规定居民住宅楼的底层不再安排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一些受餐厅困扰已久的业主对法律条文十分熟悉,“他们这不是非法开业么?”

  部门说法

  环保局没批准,餐厅照常营业

  9月2日,海淀环保局法治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至今没有给今典渔港做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因为他们违反环保法。”

  海淀工商局法治办的有关人士称,他们给今典渔港颁发的是临时营业执照,不是正式的。“在临时营业执照期间,餐厅没有资格从事经营活动。他们必须得到相关各部门的许可才能换成正式的营业执照。”

  “但是,如果他们正常从事经营活动了,那么取缔的部门不是工商局,而是环保局。”工商局法治办的工作人员解释,“按照7月1日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应该是谁许可谁监督,现在餐厅的问题是没有得到环保局的许可,所以环保局有权去监督,甚至取缔他们。”

  对此,业主们感到无奈,“开业是在新法出台前,那是按新法前的规定,还是按照新法后的规定解决问题呢?我们不希望部门间推来推去。”

  专家评点

  法律是同一性的,都要遵守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副教授湛中乐,他表示在这件投诉中,两个部门都有责任,和新法的颁布其实没有大的关系。

  他称,首先是工商部门有问题,不能以新法的颁布推卸责任。餐厅开业已然违反法律,法律是同一性的,各级部门都要遵守,工商也要遵守环保法。“既然知道是开在居民楼下,所谓临时的营业执照工商当初就不该发。

  湛教授还说:“环保部门一直不批是正确的,但老百姓投诉到他们那里,环保部门也应该作为,不能取缔也可以处罚。”“反正这两个部门不能推来推去,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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