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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简单说“不”
——读《Nothing simple about nature》有感


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专业 0611180028 田鹏

  正如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任何事物看其简单与否,关键看参照物是什么。也就是说,一样事物是不是简单,只是人类对它的一种定义。

  当人类把自己独立于自然以外时,那么,自然对于人类来说就是一个外界环境。它可以被观察、被研究、被实验、被利用、被改变,甚至更多其他的处置方式。

  但是,当人类将自己独立于外的同时,就已经忽略了自己对自然的影响。观察、研究、实验、利用乃至改变,都是人类将自己的行为作用于自然的一种形式。那么,无论哪一种形式,都会产生不止一点点的影响。
人类,完全不能独立于自然之外,因为人类与自然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甚至也可以说,人类,本来就是自然的一部分,产生于自然,结束于自然。
所以,当把人类看作是自然的一部分的时候,人类对于自然的认识也就更加的复杂。因为此时的这种认识,它属于对本身的一种认识。

  认识自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旁观者清,当事者迷;“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都说的是这个意思。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人具有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认识只有满足主体改造客体的实践的需要时,才有其价值。它既承认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又坚持反映论的客观性原则。

  也就是说,这种认识,都是带有目的性的。认识的能动作用是因为存在着这种认识的需要才会发生。而且,在认识的过程中,存在着两次飞跃。即在实践中从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实践。认识的整个过程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浅入深、由片面到全面、由低级到高级的无限发展的辩证过程。

  所以,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是建立在人类想对自然的某个方面了解的基础上的,是因为人类的选择而发生的一种人的自主行为。这种认识,带有严重的主观性和选择性。所以,前提就不是单一的。而且,认识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它也就不可避免的带来了失误与误差。总而言之,由带有主观目的性的认识所需要的实践得到的认识很大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与偏差,更何况这个实践是人们将自己一定程度上脱离于自然以外后进行的实践。对自然认识的复杂性由此可见一斑。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认识自我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过程,远比认识别人复杂的多。人类最大的缺点就是自贬。例如,一个人在报纸上看到一份他很喜欢的工作,却没有争取,原因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能力不够,又何必自找麻烦。当然也会存在一些人,过高的判断自己,这也会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能够正确地将自己定位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

  那么,将人类自己置于自然之中时,这种认识也将会是非常复杂与困难的。人类一般很难正确估量自己对自然造成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更有甚者,就是不知道自己将会给自然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因此,即使人类已经认识到了自己属于自然的一部分,不将自己独立于外,也还是很难正确地审视自然。
所以,将自己融于自然之中,作为自然的一部分,这是必须的选择。而在这种情况之下,人类也随之选择了“自然不是简单的”这样一个定义。因此,对于自然的认识,人类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来进行深入的研究。在人类定义自然是简单的之前,还将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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