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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

管理学院行政管理2005硕 韩贝贝


   当人们的经济利益观从亚当 斯密《国富论》,到凯恩斯似的“金科玉律”,再到邓拉维的“经济人假设”,追逐利润似是人类与生俱来,抹之不去的一种本能性活动。然而,人们对于自然环境的态度却是从人定胜天、物为人用的无知,到温室效应、沐浴酸雨的懵懂,再到印尼海啸、新奥尔良飓风的惊觉,人类一直以他特有的惯性优势想当然的模式加速环境恶化的历程。
  几乎每个人都知道生态环境及生物链和谐的重要性,但人们一直确信自己是最优秀的物种,并以这种优势习惯性掠夺其他物种的生存空间。回望历史,不难发现人类从他有自我意识后就以咄咄逼人的姿态侵略其他物种。不可否认,这种姿态是必要的,否则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规下,人类就像仅仅只能通过化石进行想象的恐龙时代一样,成为一段被幻想和推演的逻辑历史。
  在存在价值这一尺度下,人类与其他物种是平等的,也是平衡的。正如文章中所言:土地中的微生物抑制苜蓿草的生长,这些的微生物的存在价值是不可忽视的。正因为如此,人类在获取满足自身生存条件的物质时,应与其他物种建立一种相互制约的平衡机制。人类这一物种的侵略性决不是一个可以任意挥舞和驱使其他物种的武器。这种侵略性应有一种约束,以限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而这种约束是符合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
  由于人的破坏,每天就有3000多种物种从地球上消失。如果人类还是夜郎自大,以自身优势发挥着侵略性,那么有一天人类也会成为3000多种物种中的一种。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就像海鸟和鱼的制衡关系一样,人类繁衍的制约因素不会比鱼的生存制约因素少。所以,人类更应该审慎的考虑自身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人类决不能以自己的简单思维想当然期待结果。如果我们不能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大自然给予我们的回馈不会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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