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污染快过治污 地方保护难辞其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1:33 东方网

  东方网6月20日消息: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潘岳20日在通报淮河流域污染调查结果时说,经过十年治理,淮河干流水质虽有明显改善,但支流污染依然严重,治污速度赶不上污染速度。

5月28日至6月11日,环保总局派出督察组暗查了沿淮四省的165家重点工业污染源、3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65条河流(湖、排污沟)和155个河流断面。调查结果显示:淮河主要支流水质污染严重,流域有近一半的断面水质尚未达到“十五”(2001-2005年)控制目标;排污总量仍然居高不下;污染反弹问题严重,165家重点工业污染源中的31.5%违法超标排污;30座污水处理厂中56.7%不能正常运行。

潘岳说,造成污染反弹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地方保护。流域内各级政府不按照环境容量组织当地经济社会活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传统生产方式仍然盛行。二是资金短缺造成的治污工程建设滞后。迄今为止,淮河“十五”(2001-2005年)计划投资完成率仅占33%。全流域尚有85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未动工,大部分污水处理厂没有实行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三是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造纸、酿造、化工、制革和印染等高污染行业仍是流域的主要行业。四是非工业污染日益突出。70%的化肥、农药施用量流失或残存在土壤和农产品中,并最终进入水体。

“这一切,均使得我们治理污染的速度赶不上环境破坏的速度,”潘岳说。但他强调,必须客观评价十年的治理成果。“如果没有这十年,淮河的情况可能会糟得多。”1994年6月,国务院召开了淮河水污染治理会议,从此启动了治淮工程。十年中,累计投入资金193亿元,建成5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年减排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25万吨。从1996年到2003年,流域生产总值增长134%,但化学需氧量的排放下降50%。淮河干流水质自1998年起基本满足Ⅲ类水质要求,即经过处理可以饮用。

据悉,针对此次调查,环保总局已要求四省对“十五小”企业彻底取缔,对50家严重超标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将污水处理厂纳入污染源严格管理。同时,环保总局还将大型上市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通报给证监会。潘岳说,淮河污染治本之策在于驱动各级政府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按照环境容量组织当地经济社会活动,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以及合理调度水资源。另外,还要完善法律法规,突破“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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