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论坛

 

 

 

重庆江川机械厂污染嘉陵江10公里 拟被罚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5:47 重庆晚报

  本报讯 我市有史以来最大一笔环保罚单昨天进行听证,环保部门和江川机械厂辩论激烈。

  3月23日,嘉陵江突然出现长达10公里的油污(本报曾作报道)。环保部门调查后认定,江川机械厂是排污单位,其造成的损失无法直接计算,根据有关法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限额,拟罚款100万元。

  昨天,市环境监察总队出示了20份证据。江川机械厂出示了8项证据予以答辩。双方争论的焦点是:环保部门认定厂方排放了200多公斤废油,造成了重大污染事故。而江川厂认为只有40多公斤废油不知去向,不是重大污染。

  环保部门表示,听证结束后,会尽快作出处罚决定。 (记者 刘邦云)

  江川厂:不该罚

  昨天下午,记者和江川机械厂厂长刘成田进行了对话。

  记者:你认为100万罚得太重吗?

  刘成田:不应该罚这么多。嘉陵江的油污的确存在,但是没有证据表明,全部是我们厂排放的,还存在其他来源的可能。

  记:假如罚100万,对江川厂有何影响?

  刘:别说100万,就是10万20万,我们也承受不了。厂里准备搬迁,这节骨眼上,100万足以让我们死亡。

  记:2003年你们也曾受到罚款,是如何处理的?

  刘:当年我们因为排放废油问题,被罚款4万元,已经交清。那次是一个教训,这次更是一个教训。

  环保部门:该罚

  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昨天也和记者进行了对话。

  记者:4月初曾有一个说法,拟对江川厂罚款2万至10万元,为什么改为10万至100万元?

  环:当时因为调查时间太紧,部分事实和证据没有掌握,认为这是一般污染事故,所以罚2万至10万元。

  记:现在掌握的情况有什么变化?

  环:我们现在认为江川厂制造的“3·23污染”是一起重大污染事故。因为其排放的废油有200公斤,造成的损失无法直接计算。江川厂区内有专门排放废油的暗沟,废油含量超标6000多倍,情节恶劣。而且江川厂2003年也曾偷排,是再犯,更要加重处罚。



返回
“中国环境在线”

中国环境保护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
中国贝迩项目办公室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