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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回收废弃感光材料 照片处置不当可致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5:30 法制晚报

  本报讯 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从4月25日开始在重庆、沈阳、武汉、西安、哈尔滨开展试点,回收老照片等感光材料废物。

  据《重庆晚报》报道,感光材料废物包括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胶片、废旧照片及感光药品等,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如果处置利用不当,会对土壤、水体造成较大污染,而且会危害人体呼吸道、消化道黏膜,损害神经系统甚至致癌。

  本报追访

  妥善保存老照片 不会造成大危害

  本报讯(实习记者 姚奕)今天上午,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了解到,居民家中的老照片如果妥善保管不会造成大的危害。

  据环保总局固体废物与有毒化学品管理处负责人介绍,现在危害比较大的主要是一些冲印店将感光材料废物随意排放。

  而一般居民家中的老照片只要放在相册中保管好,不随意丢弃,就不会造成大的危害。

  本市有照片冲印店随意处理感光废物

  今天上午,乐凯北京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一般的固体感光材料废物他们会在焚化炉中处理。西客站附近的一家照片冲印店的一位女士告诉记者,一般的废物他们是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等收垃圾的人来处理。文/记者 单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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