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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填补”中国煤炭投资缺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21:46 国际先驱导报

  日本公司“填补”中国煤炭投资缺口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申水报道 伊藤忠商事日前决定向中国的煤炭生产企业—黑龙江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煤公司)进行投资。龙煤公司是由黑龙江省的四大煤炭企业合并后成立的一家新公司。此次投资将是日本企业首次投资中国的大型煤炭生产企业。

  对中国煤炭“热心”的还有韩国企业,韩国浦项制铁中国投资公司副总裁李泰焕26日赴黑龙江访问,亦表现了对中国煤炭的投资意愿。另据本报消息,某韩国企业投资山西煤矿已经开始运作。

  日韩热心中国能源

  日本伊藤忠商事将提供大约6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950万元)的资金,并将取得龙煤公司的新股认购权。另外,还将确保与龙煤公司的长期性战略伙伴关系,取得将龙煤公司生产的煤炭向日本销售的权力。

  在此次的协议书中,除煤炭的销售权外,两公司还在新煤矿开发、机械采购、煤气有效利用、煤气排放权、利用煤气生产甲醇项目方面的合作达成了共识。

  出资后伊藤忠将与龙煤签约,每年对日出口50—100万吨煤,其中动力煤和炼焦煤各占一半。受资源价格上涨、供需关系紧张影响,日本各钢铁、电力公司正急于分散资源供应来源,而中国与澳大利亚、印度等地理上离日本更近的优势,于是得到日本企业的关注。

  龙煤2004年的煤炭总产量达5500万吨。计划在2010年之前将总产量翻一番,达到1亿吨,这个计划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中国须控制关键煤种

  今年中国陷入“电荒”,煤炭供应紧张,对外煤炭出口也有所下降。那么,在煤炭作为一种战略资源日显重要情况下,是否适合由国外企业出资入股呢?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调度中心从事煤炭经济运行分析师潘伟尔告诉《国际先驱导报 》,总体来说,在煤炭行业引进外资是适合的,这表现了我国加入WTO后利用国外资源的趋势,符合中国煤炭发展目标。

  “目前国内煤炭产业投资很弱,无论国有资本还是民间资本由于种种原因投资都不到位”潘伟尔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应用国际资本是应该的。”不过他指出,引进外资应该注意引进对方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不能为了引资而引资。

  潘伟尔说,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煤炭投资应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但由于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过程中,且煤炭投资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煤炭投资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2004年-2020年的17年间我国煤炭基本建设就需要至少12688亿元,今年多次发生的矿难事故与煤炭投资不足有直接关系。

  潘伟尔特别向本报强调,引进外资时需要注意矿种问题,决不能让外资控制炼焦煤的生产,动力煤方面多放开一些则没有太大的问题。

  炼焦煤是焦炭的上游产品,而焦炭则是炼钢必备原料。中国是世界主要焦炭出口国之一,今年中国由于钢铁供应紧张,焦炭需求量大幅上升,曾采取过取消出口退税等手段限制焦炭出口。日本焦炭年进口量153万吨,仅次于欧盟的220万吨。日本、欧盟曾对中国取消焦炭出口许可证提出过异议。

  “左派”公司伊藤忠

  此次与中国龙煤合作的日本公司伊藤忠长期在中国进行投资,不过投资策略以分散投资为主,在中国机械、制药、食品等行业都有所涉猎,三九医药、康师傅、中铁快运等中国知名公司都是其投资目标。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际战略专家表示,日本企业在中国涉及一些战略产业时常会遇到民族主义问题。而伊藤忠在日本企业中属于“左派”,是比较亲华的公司,所以伊藤忠介入一些战略产业也会比较顺利,北京的高速铁路项目也是又该公司“牵头”三菱等公司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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