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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采煤未富先脏 山西将建立环境补偿金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03:32 第一财经日报

  山西省将对煤矿进行评估,根据它对环境影响程度收取相应的环境补偿金。在正在举行的山西“两会”上,山西省省委书记田成平透露。

  “山西没有因为煤炭优势而先富起来,却承受着环境和生态破坏带来的巨大压力。”山西省政协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刘道友表示,由于过度开采,山西省16个城市主要污染物浓度均高于国家二级标准,有13个城市居于“全国30个空气污染严重的城市”之列。

  不仅如此,由于煤炭开采,山西省地下采空区已达2万多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七分之一,部分地面塌陷严重;已经发生地质灾害的分布面积达6000平方公里,灾害范围波及至1900多个自然村的95万人,30万亩水浇地全部沦为旱地。

  山西省农科院研究员马子清指出,近20年间,山西生态环境破坏和恶化造成的经济损失值高达1111.91亿元,占同期GDP的18.32%。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降低了经济发展质量。”马子清说。

  “如果计算环境污染损失,山西省每年新增GDP基本上都被抵消了。”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董继斌说。

  “挖煤造成的沉陷需要大量资金来治理,仅大同沉陷区就需要30亿元,山西全省则需要60亿元。”田成平向记者表示。

  国家可能会给塌陷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山西省目前有大小煤矿4000多个,对矿区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还是需要由这些煤矿来“埋单”。山西省发改委办公室的张小平说,“向煤矿收取环境补偿金的报告由山西省发改委起草,目前还在进行修改,详细评估标准有待进一步讨论。”

  “补偿机制应切合实际的生态环境。”刘道友说,要研究和解决为什么补、补多少、谁来补、怎么补、补偿谁等问题,建立起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监督机制,把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

  刘道友说,“要尽快提高煤炭开采的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私挖滥采、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尽快制订绿色GDP考核指标体系,激励地方政府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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