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
1.公共物品的负外部性
1968年英国学者哈丁提出“公共地的悲剧”,这其实是由公共物品所具有的外部性造成的。所谓外部性,是指当个人或厂商的一种行为直接影响到他人,却没有给予支付或得到补偿时的现象。外部性分正、负两种。正外部性是指个人或厂商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了有益的影响,而对方却并不为此支付费用。而当个人或厂商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了有害的影响,却并不为此支付费用时,便产生了负外部性。
这个案例中,当地的空气质量实际上就属于一种公共物品。Smith由于其给农田的施肥行为,对当地的空气质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从而又给Smith的邻居Jones带来了不良后果,具有较典型的负外部性特征。
2.解决公共物品负外部性的理论
1) 庇古路径。庇古路径是政府通过征税或者补贴来矫正经济当事人的私人成本,依靠政府的介入、依靠征收一个附加税或者发放补贴来实现一个附加的影响私人决策的变量,从而使私人决策的均衡点向社会决策的均衡点靠近。
2)科斯路径。科斯认为,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源于市场本身的不完善,市场失灵只有通过市场的发展深化才能解决。在科斯看来,重要的是明确产权,而不管权利是属于谁。只要产权关系明确地予以界定,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就不可能发生背离而一定会相等。
3)诺斯路径。诺斯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增长的关键。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建立制度化的设施,并确立财产所有权,把个人的经济努力不断引向一种社会性的活动发展,使个人的收益率不断接近社会收益率。”可见,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一种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可以使得社会净收益与私人净收益趋向一致,从而化解经济活动中的外部性问题。(生产效率的增长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是社会生产力问题,普通人难以改变,这一点可考虑不算在内)
通常认为,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手段有两个:政府和市场。纠正外部性的政府措施有:罚款、补贴、税收、政府规制及法律约束等;纠正外部性的市场机制有:一体化、产权明晰与产权交易等。实际上,除了政府和市场之外,社会规范、道德约束等非正规制度和非政府组织(如环保社团)对解决公共资源“外部性”问题亦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3.问题分析
方案A:
There is no law or regulation that addresses odors that
may impact neighbors.在此条件下,Smith的施肥不受法律的制约,也没有法定理由规定他要为Jones做出任何赔偿。而当地空气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它的产权基本上是无法准确界定的。在这种情况下,认为有两种因素决定事情的发展结果,一是Smith道德水平的高低,二是Smith“经济人”成分的多少。
一种可能的结果是,Smith有较高的道德约束能力,受到传统的社会规范的约束,主动采取措施来减少对Jones的损失,如给予Jones以一定的经济补偿,更换其它种类味道小的化肥等。不可否认,道德的调节强度远不如政治、法律,因为它不是凭借强制力量,而是靠社会舆论和说服教育以及榜样的激发感化等精神力量来实现的,因此,上面提到的是一种完全理想化的情形。
作为一个完全的“经济人”来考虑,Smith追求利润最大化,要尽可能低的减少产品的成本,因此对Jones带来的损失Smith想要少承担甚至不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在协商成本很小,可以忽略的条件下,若施肥给Smith带来的收益大于其对Jones的补偿,Smith考虑到补偿行为可能对其蔬菜品牌带来的正面影响,Smith可能会对邻居一定的补偿。而若施肥给Smith带来的收益小于其给Jones的补偿,或是协商成本过高的话,作为一个完全“经济人”,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条件下,Smith是不愿为Jones提供任何补偿的。在这种情况下,Jones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如搬迁)。
方案B:
在方案B的条件下,法律给了人平等的享受环境质量的权利,并规定对影响他人权利的行为予以一定程度的惩罚。在这种权利界定明确的前提下,情况将有所不同。
首先,在A方案下的几种情形仍有发生的可能。但是在协商的过程中,Jones的被动地位将有很大程度的改观。在Jones一方看来,在与邻居的协商过程中,Jones可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法律对影响他人权利行为的惩罚作为己方的一个重要砝码,要求邻居的赔偿。在Smith一方看来,由于受到法律的约束,若Jones提出的赔偿金额小于其心里承受底线,或Smith认为如果协商不成功,Jones提起诉讼,法律判决其所赔偿金额高于协商时Jones提出的赔偿金额,Smith则愿意通过协商解决。此时,Jones通过协商索取赔偿的成功率将会大大提高。
而如果协商时Jones提出的赔偿条件Smith无法接受.则Jones会提起诉讼,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在有法律保障的条件下,Jones能够通过各种方式获得赔偿,而不是在A情况下有很大可能自己承担由邻居的施肥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利益损害。
#2作业
1. Taylor的背景
(1) 金融MBA专业毕业,具有丰富的经济知识。
(2)居住在美国中西部的一个小镇。
(3)从事要求严格的工作,年薪$50,000,除节假日外没有太多的闲余时间.
(4) 具有环境保护意识,关心废旧塑料瓶和塑料袋的回收利用,说明他有支付环保成本的意愿。
(5)居住地离最近的塑料袋回收处344英里。
2. 问题假设
考虑到Taylor的专业背景及其环保主义者的身份,所以我们可以假设Taylor是一个理性人,在对一个问题作出决策前,他会综合考虑经济、环境及社会各等个方面的因素,作出最合理决定。
3. 各种决策选择及其利弊
3.1个人路线
(1)继续使用塑料袋,直到积累到一定程度送至转运站
成本:
储存需要占据一定的空间,而且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环境成本不可忽略;由于Taylor的工作要求严格,所以他只能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从事运输工作,消耗精力;自付运输的各项费用(如汽车的维修,用油,磨损等);运输途中承担一定的安全风险。
收益:
既不耽误工作,也满足了环保要求;同时可以获得别人对他这种行为的认同。
定性评价:
如果只从经济的角度进行量化分析,这种行为可能是得不偿失。但是我们很难确定Taylor愿意为他的环保行为支付多大的成本,要确定这个平衡点,我们需要更进一步分析。
(2)彻底放弃使用塑料袋
成本:
一次性投入大(比如采用布袋或纸袋等);会给自己带来许多不便。
收益:
给自己创造了没有塑料袋的愉悦的生活环境;满足了自身的环保道德要求;节省了费用(如果塑料袋需要付费的话)。
3.2群众路线
(1)游说政府,建立回收中转站
成本:
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需要承担一定风险(因为政府不一定同意)
效益:
整个小镇的环境会有所改善;逐渐培养了小镇人民的回收意识;个人会获得一定成就感。
(2)成立民间环保组织,自行组织回收运送
成本:
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对于组织的运行需要进行一定投资;
效益:
整个小镇的环境会有所改善;可能获得一定的投资补偿;对于塑料袋回收获得的费用可作为组织运行的一部分收入;个人会获得一定成就感。
定性分析:
如果从长远来看,发动群众或者游说政府,从而达到环保的目的,应该是比较理想的状态。但是此举不仅需要个人出众的综合素质以及坚定的信念和毅力,还需要各方面的支持,所以风险也很大。
#3作业
这道题目所描述的实际上是企业在处理经济利润与环境效益这两者关系时可能发生的四种情况。处理得最好的当然是第一种,经济利润和环境效益双丰收,最差的是第四种,既没经济利润,又没环境效益,而只顾经济利润不顾环境效益的第二种,我想可能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至于保护了环境却保不了自己的第三种情况,也许是我国目前很多环保企业所面临的问题。
有了现象,分析各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就成了关键。
首先,是如何看待经济利润和环境效益者两者的关系,或者说是如何解决环境效益外部性的问题。我们可以把那些可能带来污染但又没有对任何人承担污染环境的责任,也就是没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的企业作为一大类,它包括第二和第四两种情况;再把考虑了环境效益的企业作为另外一类,它包括一、三两种情况。
其次,我们再具体分析每一大类中的情况。二、四的差别比较明显,关键在于企业自身的运作,主要是看技术和管理是否过硬。下面重点分析一、三的差别。总体来说它们都属于环保企业,它们面临的问题也相同:由于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在平等的情况下,它们的成本通常较高。要解决这个问题,牵涉到三方面因素:政府,消费者,还有企业自身。既然是环保企业,既然在同等的条件下将要面临更高的成本,那么也就必然要求拥有更先进的技术,更高效的管理,和更有竞争力的产品,因为你无法假设市场对你的偏袒。这是对企业的要求。第二,考虑到环保企业的先天劣势,政府也应给予帮助。帮助的角度主要有两个,一是补贴环保企业,一是限制相映的污染企业,其目的是共同的:使环保产品在正常的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最后是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我们无法要求消费者主动购买昂贵的环保产品,但是在价格相近的情况下,支持环保产品也是必要的。只有这三方面因素(也许首先是企业和政府)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满足,并很好的配合,才会有第一种情况的出现,否则大部分环保企业恐怕要面临的都是第三种情况。
下面来看具体的例子。
Ⅰ Good for business firm and good for environment
我们小组所参观的香港的捷时(集团)有限公司就属此类:她以废旧轮胎、废弃塑胶为原料,以其超前的设计理念,世界领先的技术与设备生产出了多功能、高附加值、可循环再造的具有世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休息娱乐产品,如各种游乐运动地垫、工艺品,体育场地的表面铺设品、脚底按摩设施等。该公司的产品在香港市场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其产品已走进乐园),也远销世界各地。
可以说,这样的企业和这样的企业理念,不仅创造了可观的经济利润,而且保护了环境,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大大的利于其下一步的远景规划。
分析其成功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的配合——在香港,废旧的轮胎是免费回收的,并且政府鼓励开发环保项目;二是企业自身的创新——他们采用领先的技术,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而且产品的设计新颖独到——这使她的产品赢得了广泛的客户支持,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优势,当然也就具有了很强的市场竞争力,更稳定的占有了市场。按照该公司老板的说法,他们的成功就是企业、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Ⅱ Good for business firm but bad for environment
这类企业在我国有很多,比如说一些火电厂、水泥厂、造纸厂等。为了低成本运营,这类企业往往对其所排出污染物(气体、液体)缺少足够的净化、处理,从而也就造成了环境的污染。
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从政府的角度是监督、管理不够,相映的法规、惩罚措施不健全;另一方面企业本身的技术、管理、运营也不是很科学、先进,无法降低成本,以增加环保方面的投入。
Ⅲ Good for environment firm but bad for business
这类现象目前在我国也大量存在,比如低利润运营或转产、破产的环保企业。实际的例子,像2002年新疆贝克乐纸品制造有限公司的转产。
新疆贝克乐纸品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环保餐具的环保企业,在全国纸餐具行业,它的生产规模曾排名全国第三、西北第一。按照公司生产能力,它每年可生产1亿只纸餐盒。可投产后,每年只能生产600万只,经营额140多万,不到预期的十分之一。在产品积压严重、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形下,该公司被迫转产。
造成这种情况的直接原因是,大量成本较低的发泡餐具充斥市场,使得环保餐具没有生存空间。从表面上看,这就是上面所说的成本问题。但实际上这里也有政府方面的关系。因为当时当地政府是明令禁止发泡餐具这种“白色污染”在市场上销售的。换言之,政府的做法是想通过禁止发泡餐具的销售来给环保餐具赢得市场。只不过这种政策没能有效的实施,于是给贝克乐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由于对公司本身运行管理的情况不是很了解,此处也无法分析。不过这个例子给我们的启事是,政府在帮助环保企业时所采用的方法是很重要的,是以强制的方法还是用市场的手段,必须要仔细的分析,否则给环保企业传达了错误的市场信号,结果很可能是事与愿违。
此外,对比Ⅰ和Ⅲ的差别,有利于我们发现成功开拓环保市场的关键所在。
Ⅳ Bad for business firm and bad for environment
不能获得经济收益,这对企业本身就是致命的,何况还对环境有负面影响,按理说就更不应该存在了。但是在我国实际上是存在的,比如高能耗、高污染的一些小型企业,他们技术、设备落后,运行成本高昂,又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更新,也许管理也难以跟上。其存在的原因,可能有两点,一是当地政府的监管力度,一是他们还可能承担着一部分社会责任(职工的社会保障)。因而,要完全解决这样的问题必须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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