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京都议定书生效想到的—nothing simple about nature 读后感


马因韬  环境学院深圳研究生院


  “现今人类已经有足够的能力活动于地球各大系统之间,然而其后果却是不可预见的。”文章的末尾这样写到。这是个警醒世人的论断。环境恶化,物种灭绝,气候剧变,我们已经习惯于在报刊杂志上看到这些长久存在的话题,大家都很清楚地了解人类在饱受过去野蛮行径的恶果,了解大自然对人类荒诞行为发出了生存性地警告,于是我们说要尊重环境,于是我们说要防患于未然。然而现实是怎么样的呢?且不说几十年前的滥砍滥伐,恶性排放等等行为依然存在,破坏环境的其他种种手段以不同的形式层出不穷。人类在尝到几十年前甚至是上百年前的恶果时方知当时的举动是错误的,却无从得知现在的行为究竟会不会对未来产生种种不可预见的恶性影响。科学技术被种种环境问题推动进步,可在强大的自然系统面前却不得不显露出其迷茫的一面。几年前当人们在餐桌前享用着果子狸的时候,不会料到几年后一场惊心动魄席卷中国的非典会因此而起。当人类可以肆意改造大自然却无从得知其后果时,才是灾难的开始。

  近几年,人类总是被气候变化困扰着。政府间气候变化小组报告说,过去100年以来全球平均气温上升了0。6度,而根据比较悲观的预计,今后100年气温还可能上升6度。至于海平面,一般估计是上升0.5米。糟糕的预测是会上升1米。科学家普遍认为这和人类大规模生产而排放的二氧化碳有关。这自18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开始以来,人类大量使用煤,石油等远古动植物遗骸变成化石燃料,使得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急剧上升。从0.028%到0,037%。于是,1997年《京都议定书》应运而生,规定到2010年工业化国家6种主要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5.2%。前些日子,传来了京都议定书终于生效的消息,比预定的2002年晚了3年,足可见其中阻力重重。其中有一种意见是认为近年来的气候变化与人类二氧化碳的排放并无关系,因此并不应强行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且不论这论点在科学上是否正确——科学本来就有争议——但我们应该警醒大量燃烧化石燃料而排放超过地球正常水平的二氧化碳量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警惕的事情。也许以我们现在的技术我们只能看到二氧化碳的温室效应,但当大自然在数年后以其复杂的生物系统将这一排放行为的后果报复到人类身上的时候,人类想要补牢,怕是连羊都没了。大家都知道,环境是个极其复杂的巨系统,盘根错节的关系使得环境反应具有滞后和累积效应。98年的大洪水是因为50年前人们在长江边滥砍滥伐的后果,而人类几十年前使用氟里昂造成的臭氧层空洞要过个三五十年才能消耗完,而人类大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的后果一旦反映出来,必将是巨大而难以修复的。

  人类的科技在大自然前并不是指高气昂的,但人类至少应该在有限的知识内准确地把握住自己的行为。不能非要等到孟加拉国和尼罗河三角洲被淹掉,等到北极冰大规模溶化,等到永冻原变成沼泽地才意识到环境问题原来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情。希望京都议定书能如预期那样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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