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百名市长进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
环办函〔2005〕3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建设环境优美、健康文明的绿色家园,在第34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国家环保总局将于2005年6月5日上午在全国100个城市中开展“‘倡导绿色文明 共建绿色社区’系列宣传——百名市长进绿色社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组织辖区内城市环保局邀请市长或主管市领导到有代表性的“绿色社区”,就“绿色社区”创建、城市环境建设、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面的问题与社区居民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本次活动主会场设在北京,由国家环保总局邀请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出席,并参观北京的“绿色社区”。各个参与城市共同完成“‘倡导绿色文明 共建绿色社区’系列宣传——百名市长进绿色社区”活动。

    二、组织方式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当地已有省级或全国表彰的绿色社区开展市长进绿色社区活动;活动的组织策划与主会场上下互动,营造声势,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具体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活动可选择在社区市民学校、活动站等地点进行。

    三、活动要求
      各地将组织“百名市长进绿色社区”活动的城市名单于2005年5月25日前传真至我局;活动过程中及时收集图文、声像和媒体报道情况等资料,6月底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国家环保总局宣教办。

    联系人:林又槟 祝真旭
    电 话:(010)66556058
    电话及传真:(010)66556056

    附件:参加“百名市长进绿色社区”活动回执单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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